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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法研究 /Bi jiao fa yan jiu PDF

749 Pages·1998·31.606 MB·Chinese
by  ShenZongl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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` ` 恐 少 梦 步痑 `rJ 5 “一. J』. 2 欢 o 沁 ` V })它J. ::·\1 I ,1705七 $午;,云· 比较法研究 沈宗灵著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00417064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 图书在版编目 (CIP)数据 - 、--- .、 比较法研究/沈宗灵著.-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8.9 (比较法学丛书) ISBN 7-301-03550-0 I . 比… II . 沈… m. 比较法学 N .D908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(97)第 21833 号 书 名:比较法研究 著作责任者:沈宗灵著 责任编辑:李昭时 标准书号: ISBN 7-301-03550,0/D•0369 出 版者:北京大学出版社 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京大学校内 100871 电 话:出版部 62752015 发行部 62754140 编辑部 62752032 排 版 者:北京大学出版社激光照排中心 印 刷 者: ,tltl,4ff. 比杆幼1r 发行者: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销者:新华书店 850 X 1168 毫米 32开本 23.5 印张 583 干字 1998年 9 月第一版 1998 年 9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: 0001 - 3000册 定价:(平)27.60 元 目录 . .. ... ... ... ... ... ... . .. ... ... ..• ... ... ... •.. ... ... .. . ... ... ... •.. ... ... (1) 序... (3) 第一编绪论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第一章 比较法或比较法学的概念…...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3) 第二章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………...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… (21) 第三章 比较法的方法论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.…… (38) (50) 第四章 比较法的作用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第五章 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……...…………... (60) 第二编民法法系(大陆法系)………………...…………… (72) 第一章 民法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…………...…………… (72) 第二章 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....… (78) (117) 第三章法律的分类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161) 第四章法律的渊源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第五章 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82) 第六章 德国 1990年的统一与法律的变化……………...… (188) 第三编普通法法系(英美法系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.… (192) 第一章 普通法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92) 第二章英国法的历史发展 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………… (197) 第三章 美国法的历史发展 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………… (225) (238) 第四章法律的分类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第五章法律的渊源........................…............... … (284) 第六章 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309) 1 第四编 欧洲联盟法律。两大法系的差别与 演变。美国法的影响........................…….. ·... (318) 第一章欧洲联盟法律......·.......... ·.........•.......... ·... (318) 第二章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主要差别及其演变……… (335) 第三章 二战后美国法对民法法系的影响 ………………… (345) 第五编俄国历史上的法律。前苏维埃社会主义 法律。俄罗斯联邦法律………………...……... … (357) 第一章俄国历史上的法律 •..... …... ……... ………...... (357) 第二章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……………… (363) 第三章俄罗斯联邦法律 …............ ……...... ……...... (406) 第六编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420) (420) 第一章历史发展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463) 第二章法律的分类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(525) 第三章法律的渊源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第四章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...……...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567) 第五章 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………………… (579) 第六章 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差别 ………………… (600) 第七章 当代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614) 第七编 比较法的专题研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639) 亚洲三国伊斯兰法的改革 ……............ …... …... …... … (640) 对霍菲尔德的法律概念分析和当代中国法律 (650) 有关概念的比较研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论法律移植与比较法学……...…...... ……...... …...... … (667) 比较法学的一些理论问题-~国际比较法学 会议述评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.....................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(679) 评萨科的“法律共振峰”学说 …......... 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 (691) 对(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〉一书的评述...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 (698) 中国法律制度的最近发展 ...... ……......... ………...... … (705) 2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律...………………... …… (710) (721) 中国的比较法研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当代中国的法律职业.........·········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728) 参加国际法律科学学会 1991 年度学术讨论 (734) 会学术性总结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评介波格旦著(比较法〉(1994年版)…………...……... …… (737) 3 序 本书是对比较法的综合性基础研究,即对当代主要法系、法律 制度的宏观比较研究。它是在 1987 年由北大出版社出版的拙作 (比较法总论)一书的基础上写成的。该书于 1992 年曾获首届高 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。 本书增加了对二战后,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世界上法律领域中 许多重大变化的探讨,如欧洲联盟法律的兴起;西方两大法系的更 加靠拢;美国法律在西方取得理智上的主导地位,它对民法法系的 重大影响;90 年代初前苏联法律的解体和俄罗斯联邦法律的创 建;东德法律由西德法律所取代;伊斯兰法律新的改革;特别是当 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巨大发展,包括“一国两制”开始实现而带 来法律领域中的变化。对以上间题,本书作了初步论述。 本书对(比较法总论)一书的基本内容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和 刷新。 本书共分七编。第一编是绪论,第二—六编是本论。第六编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全书重点。之所以放在后面,为便千中 国法律与其他法系、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。第七编是比较法专题 研究,包括十二篇长短不一的有关比较法学的论文。 本书中有关外国法一比较法的知识主要来自国内外法学许多 论著。对这些论著的作者,我表示诚挚的感谢。我本人在北京大 学法律学系自 80 年代初以来为研究生开设“比较法总论”课程,在 同学们的提间和讨论过程中,我也很受启发。为此我也感谢他们 对我的帮助。 沈宗灵 1996 年9 月 1 第一编绪 论 这一编旨在论述比较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,包括比较法或 比较法学的概念,比较法的历史发展、方法论、作用,不同法系和不 同社会制度的法律等。 第一章 比较法或比较法学的概念 一、比较法的含义与研究对象 比较法(Comparative Law)一词指什么?在国外比较法学家 中有不同理解,如英国法学家沃森(A.Watson)认为它是一种法制 史和法理学的研究。。德国比较法学家格罗斯费尔德(B. Gross feld)则认为比较法是一种文化。©比较法或任何法律,都有自己的 历史与理论,也都与特定文化有密切联系,但我们不能将比较法当 作法制史或法理学,也不能将文化看作比较法发展的决定因素或 唯一的决定因素。 笔者认为,简单地说,比较法是对不同国家(或特定地区)的法 律制度的比较研究。这一解释是与多数国外比较法学家的理解基 CD Watson, "Legal Transplant: An Approach to Comparative Law"(1974), pp.1-9. ®Grossfeld, "The Strength and Weakness of Comparative Law"(1990), p.111. 3 本上一致的。例如,德国的莱因斯坦(M. Rheinstein)认为,比较法 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之所以兴起就在千法律在不同国家各不相同 的事实。。另一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(K.Zweigert)和克茨(H. Kotz)也认为,“比较法是世界上各种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"®。意 大利比较法学家萨科(R. Sacco)也提出:“比较法学像其他科学一 样,其目的在于获得知识。它也同其他法学学科一样,追求法律知 识。比较法首先承认众多的法律规则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存在,它 研究这些法则和制度在何种程度上相同或不同。"® 一般地说,比较法研究的对象是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比较。 但也有例外,一些特殊地区的法律制度,也可以作为比较研究的对 象,例如美国的一些比较法学家,往往将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或 各州法律之间的比较也看作比较法研究。又如同一国家中存在不 同法系,代表不同法系的地区法律制度之间(如加拿大魁北克省法 律与其他省法律)的比较。在我国,香港、澳门回归祖国后,中国内 地和香港、澳门地区法律之间的比较;或者是海峡两岸法律之间的 比较,也都属千比较法研究的范围。 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有双边(即两国法律之间)比较 与多边(即三个和三个以上国家法律之间)的比较。它们一般指本 国法律与外国法律,或不同外国法律之间的比较。仅一国法律之 间的比较,除个别联邦制国家或特定地区外,一般不属于比较法学 范围,例如,中国的(企业法〉与(公司法〉之间,或泰国的民事诉讼 与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,不属千比较法学范围。因为一国法律之 间的比较属千本国各有关部门法之间比较,是本国法学家的日常 (I) "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Sciences" (1978) vol. 9, p. 204. @ K.Zweigert & H.Kotz, "An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Law"(l977)vol.1, p.2. ®Sacco, "L咚al Formants: A Dynamic Approach to Comparative Law", in "American Journ斗ofComparative Law"1991, vol. 39, pp.4-5.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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